驻市文旅体委纪检监察组:规范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宜 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时间:2018-04-12 15:45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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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驻市文旅体委纪检监察组指导驻在单位党委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八项规定”精神。

严格操办事项。要求全委干部职工除婚礼、葬礼外,禁止操办以生日、迁居、晋职、升学、出国、入伍、开业、就业等各种名义举办的各类庆祝事宜,操办婚丧事宜严禁多批次、多地点、分时段操办,严禁超过当地居民举办类似事宜的平均标准。

拓展报告范围。除将全委党员、科室负责人、二级机构主要领导等列为报告对象外,还将普通职工、聘用制人员及临时工都纳入报告对象范围,对委内所有在岗人员均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管理,达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规范报告程序。实行一事一报备和分级报告制度,处级领导干部向委党委、宣传部党委和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党员及科级干部向委党委和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委纪检监察组报告,非党在编人员向本组党组报告,非党不在编人员向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报告。报告需书面递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庆事宜承诺书》,喜庆事宜应提前5天报告备案,事后5天内填写《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庆事宜事后报告表》,并递交书面报告手续。

明确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报告人姓名、宴请时间、地点、宴请范围、人员、用车数量和来源、承诺内容等事项以及超标准收受礼金金额、违规收受贵重物品数量、违规收受礼金财物处置情况等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经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相应部门备案。

严明纪律规定。通过各种会议多次重申,要求操办婚丧事宜严格按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严禁任何人操办除婚礼、葬礼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严格控制宴请范围和规模,不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操办婚丧事宜报告不及时或出现虚报、误报等情况,查实后,委党委将按照纪律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