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布

时间:2018-02-10 14:59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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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12日至7月31日,市委派出三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城乡建委党委、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及其下属单位、二级机构共计16个党组织开展了驻点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巡察组工作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8月26日至27日,三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城乡建委党委、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将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截至目前,反馈的9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89个,需长期整改的仍在整改之中;新建或修订制度121个;移交问题线索已立案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巡察整改公开力度,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三家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集中予以公布,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中共淮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中共淮北市城乡建委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12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城乡建委党委及委属单位进行了巡察,2017年8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乡建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最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党性意识,增强政治自觉抓整改。一是坚决统一委党委的思想和行动。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城乡建委党委高度重视,当即召开党委会,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对巡察整改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委党委成员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逐一表态,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应付,迅速把委党委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二是全面统一全委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召开全委干部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巡察整改要求,通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全委首要的政治任务,将全委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工作部署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抓整改。一是建立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机制。建立了由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同志为责任人,相关科室单位为直接责任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除具体负责委党委整改工作外,还负责对委属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二是层层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委属各单位根据委里的统一安排,都相应建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各自存在问题整改的相关具体工作。三是及时交办巡察整改任务。召开全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下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强化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委及委属单位分层制定整改方案12个。

(三)坚持问题导向,实行问题清单抓整改。一是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按照巡察整改要求,下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强化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清单整改,确保一个问题都不放过,全面整改不留死角。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条逐项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落实、可问责。

(四)夯实工作基础,强化督查调度抓整改。一是加强整改工作督查调度。加大调度督查力度,委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2次专题整改工作调度会,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二是注重督查工作成效。委党委多次安排、调度整改中的重点难点事项,坚持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指出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8项,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五)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在整改过程中,注重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紧紧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和治理惯性思维,坚持源头治理,突出在“三重一大”、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业务监管和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问责等方面对症下药,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堵塞漏洞、扎紧篱笆。巡察整改以来,共制定、修订规章制度16个,其中新制定制度措施6个,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流程10个45条,同时收录规章制度65个,印制《制度汇编》成册。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从细推进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推进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坚持党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属工程建设、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完善委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每周一上午召开主任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属各单位书记参加的书记例会,不断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党委会4次,主任办公会3次,专题会议6次,专家咨询会议3次,对有关工程建设、人事调整、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党委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做到“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经由市城乡建委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度。坚持民主决策机制,研究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在会前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上班子成员对每一项议题逐一发言,主要领导末位发言,经过充分讨论后再决策;同时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听取专家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四是规范会议程序。对党委会、主任办公会、重要专题会,安排专人记录,规范记载。对党委会、主任办公会、重要专题会,印发会议纪要。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淮北市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程序。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近期拟提拔任用干部6人,现正在开展考察推荐工作。二是制定完善后备干部培养规划。根据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委党委正抓紧拟定《市城乡建委党委后备干部使用计划》,着眼长远,统筹安排,有计划地把优秀的年轻干部放到不同岗位培养锻炼,形成合理的干部梯队,为城乡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三是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对委属各部门、科室的重要岗位连续工作较长时间的科级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有计划地进行调换岗位。巡察以来,已经完成对27名重要岗位人员的轮岗,2名科级干部轮岗正在按程序办理。四是注重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发挥每位职工专业所长,多岗位锻炼,交任务,压担子,尤其在急难险重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出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同时采取“走出去”方式加大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巡察以来,3批次7名工作人员参加住建部和省委、市委党校专项培训,190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市城乡建委继续教育培训。五是有计划地报请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使用编制15名,目前11名调动人员已到岗,4名正在公开招聘之中。

3、针对“在上级部署的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中,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不到位”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委党委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认真按照上级开展的专项学习教育活动要求,对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清单进行认真梳理,找出存在的问题,扎实整改,切实完成整改任务。群众路线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中整改问题5项,已经整改完成1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整改问题17项,已经整改完成13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问题12项,已经整改完成8项。二是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整改问题“回头看”,对每次开展的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中整改问题台账中当时没有来得及整改的问题,委党委建立交办机制,活动虽然结束了,但问题没有解决整改就不能结束,对有明确整改时限的问题,到期了责任单位要向委党委做出专题汇报,若整改时间较长,要定期向委党委报告整改进展情况。三是牢固树立创新思维理念,强化责任担当,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一线调研,广泛挖掘人民群众的智慧,积极谋划全市建设行业发展,不断解决影响建设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使各项工作都能取得实在的成效。

(二)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和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委党委筑牢“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落实党委成员“一岗双责”,把抓好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党组织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开展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进一步明确了委属单位34个基层党组织、694名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根据实际情况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调整,增设党支部2个,撤销党支部2个。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督查机制。印发了《市城乡建委党建工作督查办法(试行)》,确定每年组织1次全覆盖的党建工作专项督查。对委属单位5个党总支29个党支部首次督查工作已于10月下旬完成,并将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力度。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制度,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提高抓好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开展党建专项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党建工作培训班10人次, “以会代训”方式开展专题培训12次,购置党建工作自学书籍92本。四是制定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党建工作系列规章制度。开展面对面谈心,把谈心活动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转变工作作风、落实“讲重勇作促”警示教育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48余人次,与各科室单位谈话交心18余人次,全委各级党组织在“讲重勇作促”警示教育中共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9次,相互批评80人次,提出意见92条,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五是强化党建工作基础资料。统一制作市城乡建委党委制度汇编、党委工作台账、党总支工作台账、党支部工作台账和党小组工作台账,统一规定“三会一课”、党员活动记录内容,提高可操作性,减少各支部随意性,方便党建工作督查,确保工作有效开展。

2、针对“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强化“组织生活制度是法规”的意识,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从遵守法规的高度来认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加强党的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委党委班子成员亲自参加分管单位民主生活会并做出点评,共参加基层“讲重勇促做”组织生活会12次,极大地提高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三是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在“争树行动”中,按照“一年推广打基础、二年深化出成效、三年全面上台阶”的工作要求,提出“4123”任务,即:全委4个党建领域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争创1个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党建品牌(力争1个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党建品牌)、2个全市有相当知名度的党建品牌、3个左右全委有示范带动力的党建品牌。邀请市委组织部城市组织科科长为全委70余名组织干部进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业务培训,组织14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集中培训。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在履行主体责任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在履行监督责任上,监督执纪失之于宽”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修订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三项责任清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措施,抽调专人负责委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进一步明确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做到全年有目标、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两不误两促进。二是强化“一岗双责”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委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和安排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着力解决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建筑市场等领域权力集中、寻租空间大的问题。对各岗位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98个,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细则和一系列风险防控措施。修订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8项制度。四是进一步提高谈心谈话质量效果。坚持“五个必谈”,规定了谈心谈话数量,提出了“红脸出汗”的要求,发放“红脸出汗”记录本5本,防止走过场。巡察以来,开展谈心谈话24人次。五是更加注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认真梳理分析巡察移交线索,根据线索重要程度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驻委纪检组、委机关支部和委人事教育科进行处置。巡察和整改期间,对重要问题线索交叉进行了深入核查。召开委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干部职工参观市警示教育中心,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部分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进一步筑牢广大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2、针对“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存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责令快速清退相关费用。责令有关单位彻底清查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对借外出学习、考察之机公款旅游所发生的费用已全部退还,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全额清退完毕。二是对违规人员实施立案查处。召开委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听取纪检组对相关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报告,对有关涉嫌违纪人员立案审查。委党委对有关人员进行约谈。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外出学习考察培训活动严禁公款旅游的通知》,重申并从严开列8个不准8个不予报销的负面清单,突出全员从严、全程从严、领导从严、执纪从严。同时切实加强外出管理,完善请销假审批制度,强化教育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公务出差、培训行为。

3、针对“部分下属单位中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印发了《市城乡建委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专项清理行动方案》,在全委系统开展了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的专项清理,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二是纠正事企不分的问题。启航市政公司已变更法人代表,事业单位人员不再兼任企业职务。三是清理企业法人代表个人违规注册私人公司的问题。绿都园林公司、绿韵园林公司法人代表,已通过转让股权方式退出所注册的公司,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成。四是深化国有企业的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和纪律监督。针对绿都园林公司转接工程问题,责令整改,现绿都公司已与发包方解除转接的工程合同,结算工程款项,不再参与转包工程。增加对公司经营行为、公司法人代表行为、重要决策事项、重大资金支出报备的约束制约条款;实行年度例行审计至少一次,开展财务人员培训、内部会计控制检查,着力加强财务账目、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强人员教育管理,规范国有企业的运营。

4、针对“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部分采购项目不进行公开招标,存在工程违规转包,肢解工程规避公开招标”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修改完善落实管理办法。对《市城乡建委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改,继续组织委属项目建设相关处室单位反复论证,不断修改完善,在书面征求相关处室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由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下发执行。二是各相关单位完善配套制度。各相关单位已出台完善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办法,如市政工程管理处出台的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市政建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市园林局出台的园林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各相关单位将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做好各类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强化项目确定、方案审查、招标采购等各个环节。控制、落实全过程监管,规范流程,明确责任,落实痕迹管理,健全工程项目“廉政档案”。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工作。严格遵守项目建设法律法规规章,严格遵循项目建设基本程序,严格监督履行委属相关处室单位项目建设职责,按照“一突出、二加强、三把关”(突出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第一责任,加强项目谋划计划管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项目招标文件把关、项目实施关键程序把关、项目实施后评估及考核把关)的监管原则和监管重点,在落实行业管理、控制建设程序、提高效率和彰显实施效益多个方面取得多赢,保障项目建设平稳有序加快推进。严格执行《淮北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标指导纲要的通知》(淮招管招〔2013〕55号),在今后实施的维修工程中,严格按照工程结算市政、园林工程下浮系数标准执行。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明确结算原则和方式。四是强化有关职能单位项目管理责任。委分管计划领导在每月底召开项目建设计划会,对月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度,城建处牵头做好项目建设的谋划计划与实施调度工作。每月由委分管计划领导带队,督查室、财务科、城建处等相关处室参加,不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履行项目管理第一责任职责,做好项目方案设计审批和初步设计的行业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障体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进行施工,并组织好各阶段验收、结算、决算、项目后评估。委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城建处负责合同审查;委质量安全科、建管处、质监站对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各阶段验收进行监管;定额站负责发布建筑材料、苗木市场信息价,监督检查工程造价计价工作;委财务科、城建处对项目资金申报、拨付、结算进行监管。五是加强招投标管理。严格招标文件、合同签订审查,从项目实施的第一环节把好项目标段划分、控制价降点执行关口。施工、勘察、咨询、设计、监理单位的选择,除执行建设工程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外,还要执行《淮北市财政局(国资局)关于印发淮北市2017-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财购〔2016〕539号)。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全部采取公开招标;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用打捆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针对市政道路、公园广场、道路绿化零星维修随时发生的特点,限额以下的项目,施工、测绘、招标代理、预算编制、甲供苗采购等采取年度打捆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服务商。目前,园林设施零星维修、苗木移植补植两项承包商已经公开招标完成,其他承包服务商正在招标之中。

5、针对“一些建筑项目质量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全面落实监管权力下放工作。在严格执行《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的同时,坚持责、权、利相统一,落实相应的安全、质量监管、维稳工作责任,保障各区能够切实承担起建设管理任务,针对三区监管项目,积极分派指导员提供技术服务,安排三区住建局业务人员到服务大厅现场学习培训,做到无缝对接。目前,8月11日移交烈山区24个项目、9月29日移交杜集区27个项目,相山区项目力争年底移交结束。二是组织开展三区监管项目互查。抽调人员不定期开展日常巡查检查活动,加大日常巡查频次,确保监管留有痕迹;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第一次)检查,通过查阅工程资料、查看施工现场、监督检测工程实体、抽检原材料等方式,重点对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质量、安全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抽查,共排查质量安全隐患25起,下发执法建议书17份。三是强化自身项目监管。从市建管处抽调专人对市重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定期发布督查简报。组织现场交流会,分组进行专项排查;完善《淮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淮北市建筑业动态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草拟《重点工程监督管理制度》,出台配套的系列办法,突出监管责任人;实行安全监督A、B岗,通过安全预警(在特殊时段通过移动通讯平台群发安全预警短信)、标准化管理、隐患排查、重点监控、警示谈话等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委属单位负责建设项目存在工期延误、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行为的责任主体进行发函、约谈。四是注重创新监管方式。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市政桥梁、防雷监管,在人员力量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质量安全专家参与专项检查(节后复工、建筑节能、建筑起重机械、百日除患铸安等)或事故调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委托第三方测评、飞行检查等检查巡查方法,大力推行质量安全标准化。五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建设。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并运用省监管信用平台“监管通”进行工程项目检查评分,实现“IFA”、“IMT”监管系统全覆盖;初步构建市建管处监管平台,加强扬尘治理在线监测,逐步完善农民工实名制,鼓励一批龙头企业建立自身企业信息化体系,落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

6、针对“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严”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完善内部审计和财务制度。出台了《淮北市城乡建委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修订了《淮北市城乡建委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将车辆油耗等财务支付情况进行公示。规范现有账户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保留经常发生业务的账户,对于不经常发生业务的账户予以合并撤销。规范现金支出,对大额支出一律实行转账支付,工资性支出一律打入个人银行账户。二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针对相山公园工作人员从绿韵园林公司领取大额现金用于发放相山公园临聘人员工资问题,已责令整改,从9月起已将工资直接汇入个人银行账户。针对园林局基层单位办公经费包干问题,已从9月起实行基层单位办公用品、作业工具从园林局办公室领用和实报实销方式。三是做好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统一核算工作。按照市编办7月22日会议纪要,就市建管处收支纳入预算、结存资金上缴财政的事项多次与市财政局沟通交流,起草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并编制了市建管处2018年度预算,财政局已初步同意将市建管处2018年度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后期将上报市政府、市人大审批。

7、针对“部分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纪律松懈”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开展专题讨论。在全委系统开展“践行新发展理念,住建工作怎么干”大讨论,引导大家树立“有为才能有位”的思想理念,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法纪观念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惩戒机制,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抓严抓实制度的落实,促进作风建设取得成效。二是重申工作纪律。严禁上班时间打游戏,严禁上班时间上网聊天,严禁上班时间串岗。发现类似情况,公开通报,严肃处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委抽调人员设立督查室对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暗访。实行跟踪问责、记录在案、定期通报等措施,对于工作人员不正确、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乱作为、不作为行为,经调查了解后情况属实的,经教育无效者,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全面推动城乡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忠诚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四个意识”内化为全委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不断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市城乡建委党委抓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细化和实化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抓党建的责任清单,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委班子成员带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带头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选优配齐基层党支部班子,创新改进基层支部党组织活动方式和内容,把基层党支部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

(三)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要求。坚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市城乡建委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党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各分管领导坚持做到管人与管事、管业务与管党建相结合,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本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支持驻委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强化正向激励,正确使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条,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紧盯目标任务,巩固提高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摒弃“过关收场”思想,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及台账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通巡察整改“最后一公里”,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仍需要整改的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持之以恒,时刻紧盯,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扎紧制度笼子,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巡察发现的管党治党方面的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已制定实施一批整改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加快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机制。同时,举一反三,着眼长远,加大对重点岗位和风险岗位的日常监管和风险防控力度,认真研究标本兼治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监管,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人和事。

(六)做好结合文章,推动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坚持把推动巡察整改同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创新“党建+建设、党建+管理”等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遵循“一尊重五统筹”的城市工作思路,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山水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城市道路、园林绿化、供水、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强化城市建设管理,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助推城市转型崛起,为建设绿金淮北、美好安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3022575;邮政信箱:淮北市相山北路4号淮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453713787@qq.com

 

中共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12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国土资源局党委(相山分局、烈山分局、杜集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国土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全面巡察,并于8月26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正确认识、高度重视,迅速认真开展巡察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曹宏新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具体抓好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同时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扎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局党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巡察组反映我局3个方面27个问题,局党委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将问题细化,逐一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三)狠抓责任落实。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认领任务,对号入座,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抓好整改。尤其是对巡察组点到的具体问题,组织职能部门迅速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以上率下、做好表率。局纪委加大整改工作督查力度,对不履行整改责任、不配合整改工作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为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确保问题清单件件有落实、个个有成效。

二、分类实施、真抓实干,逐条逐项狠抓措施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对国家土地矿产资源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抓而不实的问题。(1)针对班子整体合力不强,团结协作不够,以上率下作用失范问题。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领导分工,促进班子成员对全局工作的了解掌握,确保班子成员视野更加广阔,切实增强整体合力;二是建立《淮北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班子成员的内部监督,保证班子成员“共同干净”;三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综合利用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网络举报等手段,受理信访问题,局纪委将加大对问题的处置力度,形成强烈震慑作用。(2)针对缺乏责任担当主动作为,致使国有资金未能及时收缴到位问题。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关于成立清理欠缴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安排专人全面排查梳理土地出让金、土地规划调整补缴款、矿产资源补偿费、违法采矿罚没款欠缴及应缴滞纳金情况,查明欠款原因,并持续追缴,确因企业停产等原因不能到位的,报局领导通过业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多举措联合催缴,积极向欠款单位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在书面催缴的基础上,约谈欠缴企业,同时协调法院、财政、县区政府做好相关款项的追缴工作,及时对接规划部门、不动产中心,对于欠缴地块在规划验收、不动产登记上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对于典型欠缴企业,适时采取诉讼程序解决;三是建立规范的罚没款收缴管理台账,动态掌握案件处理情况。对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随时掌握执行进度,积极争取法院支持。(3)针对宗旨意识淡薄,没有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运行上,没做好科学的调查研究,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将市房地产管理局涉及房产登记的25名工作人员划转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增加了22名编制。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业务特点,通过“业务知识大讲堂”等学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件效率。集中对业务办理流程逐项进行梳理、优化,制定了标准化的工作流程,提升办事效率;三是设置绿色通道,提高服务质量。针对现役军人、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优先服务、上门服务。针对房企办理总产及分户、企业办理抵押贷款等大宗业务开展集中受理服务;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惠民政策。及时将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群众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认识;五是为促进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创建活动。(4)针对违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土地违法问题严重问题。一是明确“非法采石”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强化措施,建立卫片执法与环保督查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坚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坚持开展废弃宕口“三级包保”,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包括夜查)制度,查处中铁十六局AB料场超范围采石等案件6起;二是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坚持预防和查处结合,查事和查人并重的原则,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形成强烈震慑作用;三是违规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土地违法问题,截至目前,2个土地违规抵押问题,市建投集团筹集资金,承诺寻找抵押物逐步消除违规行为;2个补充耕地数量已完成,已调整补充0.9公顷新增耕地用于占补平衡;118个违法占地已整改到位100个,其余正在完善报批手续;杜集区24座粘土砖瓦窑厂已全部安全拆除;相山区渠沟镇已组织联合执法对4座粘土砖窑厂进行拆除;烈山区境内8座砖瓦窑厂均已编制环评方案,有3家改建为新型墙体建材窑厂,并经省墙改办颁发新型墙体建材产品证书,其余窑厂正在申请升级转产改造之中;濉溪县共有146座粘土砖瓦窑厂,县政府已与各镇(园区)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拆除88座,申请升级转产改造58座。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发扬民主不充分,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委会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杜绝任何事项搞临时动议;二是完善议事制度,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绝不能随意而为,进一步规范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

3、关于遵守政治纪律不严格的问题。(1)针对执行政策搞变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问题。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提升政策执行力,确保落实政策不打折扣,不变通、不走样;二是局纪委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反映问题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三是严格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出台《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行为。(2)针对有的党员干部重大事项不请示报告问题。一是及时转发市纪委《淮北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利用局内网、QQ群等加强宣传;二是严格执行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规矩意识;三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不报、瞒报者进行约谈,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有关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9件问题线索,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违纪款予以收缴。(3)针对“五个不直接分管”落实不到位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责成县局、各分局按照市委“五个不直接分管”文件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各单位对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财务工作;加强党务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将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工作要求,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人员管理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表态发言程序,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做好会议决议;二是积极与省厅、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就基层班子不健全问题已经进行了初步谋划和部署,有关职位已启动相关程序;三是责成县局、各分局按照干部交流轮岗规定,统一部署交流轮岗工作,出台了《濉溪县国土资源局局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濉溪县国土资源局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杜集国土资源分局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轮岗计划》等文件,规范基层人员轮岗交流及管理;四是对于长期在市局借调的2名基层国土所人员,按照其现实表现,已为其办理了调动和提拔手续。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建设标准不高的问题。(1)针对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问题。一是与市委组织部沟通,适时成立机关党委;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制定了《党建目标任务清单》,定期督查,压实责任;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内生活,并实行签到制度;四是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党建业务知识轮训,部署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定期进行指导督查。(2)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一是局党委根据党员分布情况,重新调整了党支部设置,理顺党组织关系。开发区分局所有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至市开发区机关党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整合后成立了党支部;二是按照发展党员计划要求,积极摸排各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及时吸收到党组织队伍中来;三是采取党课、讲座、报告、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责成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要求做好各项记录;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制度》等党建制度。(3)针对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薄弱,违法违纪现象严重问题。一是开展周末课堂、专题报告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多样,贴近国土特色的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讲重勇作促”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党内监督制度》等制度,明确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严格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开展遵守纪律情况的经常性教育和检查,强化党内监督;三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中心任务,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切实履行好职责。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有的流于形式、走过场问题。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及专题研讨活动,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双报到等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健康;三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制定局党委《民主生活会方案》,各支部参照执行,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等各种活动,结合活动主题,严格按照共产党员标准,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认真查找不足,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

3、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抓好部署安排,严格按照局下发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推动全局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对各党支部学习教育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不足,提炼经验教训;三是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基层党支部书记的轮训力度,利用党员活动室的阵地,借助双报到、与社区共建等平台,抓好“两学一做”与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1)针对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措施不力问题。一是制定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纪委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严格落实《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扎实有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是严格按照《淮北市国土资源局权力运行监管细则》要求,强化监督,加强权力运行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权力事项在法制轨道上运行。(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及时掌握、分析反腐倡廉工作动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交流和沟通,局纪委制定了《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制度》;二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和传导机制,每年除市局与机关内设科室、事业单位、县局、各分局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外,同时要求县局、各分局,各事业单位也应与基层国土所、各职能科室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网络,压实责任。(3)针对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健全“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建立《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制度要求,抓好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担当意识;三是细化分解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分管领导梳理好责任清单,切实找准职责定位;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狠抓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监管,尤其加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和执法执纪监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1)针对“三转”不到位,没有聚焦主责主业问题。一是及时下发通知,调整市、县局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纪检书记(组长)不再分管单位其他业务;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责主业,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三是强化纪检业务学习,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严防“灯下黑”。(2)针对执纪问责不严,偏松、偏软,震慑力不强问题。一是牢记使命,勇于担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敢于“亮剑”,发现干部违纪的倾向和苗头,及时采取措施,依法依纪处理;二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问责力度,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相关单位党委和纪委责任人进行追责,在全系统营造违规违纪必被严惩的震慑氛围;三是经常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违规违纪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利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意识;四是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有基层领导公车私用问题,局纪委已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告杜集区纪委备案;濉溪县局3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及时扣除了3人多发的工资,目前,3人已被开除公职。(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弱化,效果不好问题。一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排查各单位廉政风险点,完善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二是积极着眼于事前监督预防、事中监督融入、事后监督震慑,努力探索实现监督延伸和覆盖的方法途径。严格执行土地出让程序,所有土地出让一律纳入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供后监管工作,出台了《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内部职责分工和协作方案》;按照“互联网+政府服务”的要求,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到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运行;制定下发了《淮北市国土资源局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关于十八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现象严重的问题。(1)针对底线意识不强,违规违纪乱象易发多发问题。①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务管理,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制度,要求在公务招待中严格执行“四单合一”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二是抓早抓小,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出台了《诫勉谈话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小问题、小毛病早提醒、早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三是立行立改,严肃追责,对巡察中发现的43个问题线索(含1件违法用地),局纪委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违纪款上缴市财政局。截至目前,通过对违纪人员的查处,实施提醒谈话26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诫勉谈话7人次,立案2人次,党政纪处分2人次。对因组织关系不在我局的3人已移交至县、区纪委处理。②在遵守财政预算制度不严格,结余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在理清资金来源和性质后,于2017年7月3日第16次局长办公会议上研究决定,经与市财政局协商,已将1830.35万耕地指标款于2017年10月20日上交市财政局;176.88万元分局代收代办资金经与市财政局协商,在正式纳入市财政预算前,仍按代收代办处理;其他项目结转资金经请示财政部门,按项目进度继续使用,直至项目完成;其他资金年底未支出的,退回市财政局管理;二是完善制度,严格预算管理,修订完善《淮北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管理办法》,严格预算约束,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③在财务管理混乱方面。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针对问题认真梳理,尤其是问题涉及到的凭证和单据要进一步认真核查,严格整改。修订完善《淮北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管理办法》,强化财务规定,促进厉行节约;严格按照《淮北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淮北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淮北市市直机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要求,规范我局工作人员出差、参会等经费的管理;加强财务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市局财务科将不定期会同相关科室,对局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④在未按要求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面。一是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对1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平台进行招标,对10万元以下的项目,局领导责成政策法规科研究制定《淮北市国土资源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由局纪委全程监督,确保邀标、议标的公平公正;二是严格政府采购管理,按照市政府规定的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伙同他人进行围标、串标、卖标,为施工单位套取资金“开绿灯”的违纪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查,绝不姑息。(2)针对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慵懒散”问题长期存在的问题。①在履职不力,监管缺位方面。一是逐层逐级厘清职责,强化政务公开,确保监督管理无死角,推动监督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对症施治,积极通过思想教育、交流谈话等方式进行情况沟通,实施主动监督,夯实“讲政治、重规矩、勇担当”的思想根基,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执行力度;三是安徽土地勘测规划院淮北分院已从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局办公楼搬离,并与相山分局签订了办公楼租赁协议,协议于2017年7月份开始生效,年租金56640元。②在执法不严,处罚不到位方面。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优化执法人员知识结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规定严格执法,严格落实案件会审、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案件处置公平公正、依法依规;三是认真开展国土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人员履职到位;四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采石专项行动,成立由市纪委牵头,国土、公安等多部门组成的打击非法采石专案组,查处中铁十六局AB料场超范围采石等案件6起。③在工作作风“慵懒散”方面。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安排,认真执行年度春训、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国土业务培训,夯实干部职工的理论基础,提高干部职工驾驭工作的能力;二是强化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监督管理办法》,局纪委将保持高压态势,驰而不息地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三是强化专项治理,开展了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违规公款购买白酒、违规出入“一桌餐”等专项治理活动;三是积极开展“红脸出汗”谈话活动,切实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严格执行明察暗访月通报制度,每月定期或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深入基层各单位,重点检查其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出勤情况;五是建立违规兼职取酬、违规操办婚丧嫁娶、违规操办升学宴、“一桌餐”等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六是持续开展我局系统内党风廉政专项巡察工作,加大对被巡察单位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问题的巡察力度,严肃工作纪律。

三、建章立制、放眼长远,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

经过市委巡察和整改推进,全面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只是阶段性的,整改工作还需持续深入、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必须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来解决。下一步,局党委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着眼于淮北国土事业的长远发展,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抓铁有痕的力度,持续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管党治党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3056881;邮政信箱:淮北市古城路25号;电子邮箱:hbgtjcs@126.com

 

中共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12日至7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8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给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三个方面存在的14项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制定了62条具体整改措施,组织开展了13个专项整治活动,并以局党委文件下发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要求限期整改。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经整改完毕57条,5条正在落实中,整改完结率92%。调查核实办结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28件,其中立案查处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在扎实做好整改的同时,我们突出标本兼治、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局本级建立完善了13项规章制度,纳入巡察范围的四家局属单位建立完善67项规章制度。巡察组所反馈的三个方面14项问题基本整改完毕,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整改的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整改信心。市交通运输局党委高度重视,对反馈意见态度鲜明、照单全收,诚恳接受、扎实整改。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迎接和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作为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担当,作为提高政治站位的重要抓手,作为促进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的有效途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坚定抓好巡察整改的信心决心,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目标。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和驻局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局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局属单位各党委、党总支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整改推进会和调度会,切实强化督办考核,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实现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与评先评优挂钩,确保巡察整改按期取得实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用好巡察成果,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细化整改措施,注重整改实效。局党委迅速行动、认真反思、深刻检查,认真对照梳理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三个方面存在的14项问题和6点意见建议,细化制定了62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台账、移交信访件办理台账,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先后制定下发了《“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不严不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13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所有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以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对标整改。

(四)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整改。局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局党委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亲自主持制定局《整改方案》,并带头承担起25项具体整改任务。在巡察及整改期间,局党委书记通过每周工作例会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一周一调度,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推进整改的具体措施。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分管科室和分管领域整改,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措施,深入基层单位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向全局传递了狠抓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局属各单位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深入推进,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五)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聚焦突出问题,通过巡察整改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用制度巩固整改成果。经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局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局下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聘用工作流程》等10项规章制度。驻局纪检组出台了《驻局纪检组内部工作制度(试行)》等3项制度性文件。纳入巡察范围的四家局属单位共新建、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67项。

三、聚焦问题清单,实施精准发力,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4项问题,局党委按照《整改方案》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个一个地攻坚,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对党的领导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问题。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修订《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心组政治学习。2017年6月份以来,局党委中心组先后组织专题学习8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十九大工作报告和新党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重勇作促”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局党委4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提高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对重大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委会学习领会,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三是严格政治纪律,对巡察期间编造相关会议记录、提供虚假文件、学习记录等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查明情况,予以组织处理。四是严守政治规矩,根据职务变化,及时调整工作分工,并向市委汇报。

2、关于核心领导作用不强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精神,修订完善《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议事范围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范围。2017年6月份以来,先后召开局党委会15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10次,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结合交通运输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杜绝临时动议行为,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问题。一是按照市政府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文件要求,积极配合财政(国资)局等相关部门,及时补充资料、完善手续,尽快完成局下属5家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2016〕34号文件规定,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局本级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做到“五个不直接分管”。三是严格执行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对治超夜间补助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四是开展查处乱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相关违纪人员给予责任追究,对违规款项予以追缴。对2013年市地方海事局乱发津补贴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主持工作副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153600元津补贴予以清缴。市公路局主动收回超标准发放的214660元“双拥奖”,对下属两个分局违规从养护公司领取的34800元补助进行了清退,并停发部分工作人员据票报销的交通乘车费用。市运管处清退违规发放的运政执法人员打击“黑车”奖金、客运市场专项整治人员加班费用4.2万元。对未按照市审计局审计整改报告要求进行整改,违规研究搞变通,不如实报告审计整改结果,负有领导责任的当时主持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五是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治理行动,查处公务接待中的违规行为。对市运输管理处今年以来公务接待违规饮酒的1名副科级党员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20元购酒款由其个人承担。

4、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对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市管干部的,及时上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经核查认定属于漏报个人事项的1名科级干部,局党委将依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其进行组织处理。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抽查核实科级干部报告事项,抽查率不低于10%。

(二)党的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率先垂范。二是落实管理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和单位党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今年以来,局党委研究任命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3人,全部配齐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四是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发展和业务工作考核一并进行,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在每周一召开的工作例会上,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汇报业务工作的同时报告党建工作情况。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整治,对于执行不到位的党组织,责成立即整改,进一步严肃党内生活。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局党委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会议主题、程序步骤、工作要求,就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各环节作出周密安排,以整风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自我批评不遮不掩,互相批评开门见山。在这次“讲重勇作促”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委班子成员自我批评13条,互相批评12条,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着力建设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三是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机关学习制度,将每周五固定为党员活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党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认真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开设机关周末课堂,制定计划安排轮讲党课、业务、理论等讲座,互讲互学。四是做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好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分别在机关事业单位(市公路局濉溪分局党总支)、国有企业(市汽运公司客运中心站党支部)、社会组织(市出租车行业党总支)三个领域树立有交通特色的标准化党支部示范点,在全系统推广;落实好党员进社区“双报到”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经常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结对帮扶活动等。

3、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局党委出台《淮北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和《淮北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聘用工作流程》,严格按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二是驻局纪检组制定《关于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杜绝“带病提拔”现象。三是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等问题。对1名在企业兼职的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局党委依据其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批准其递交的辞去所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申请,将人事关系转至企业,目前有关手续正在按程序办理。对在下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的市运管处1名党员干部,局党委责令其将违规取酬的51000元上缴到市纪委廉政账户,并给予组织处理。四是建立完善交通运输系统重要岗位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制定《交流轮岗方案》,对于长期在重要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开展交流轮岗,促进干部职工合理流动,提升干部队伍活力。对任职超过5年的局法规科科长交流轮岗到局人教科担任科长,选拔3名局属单位科级干部到局机关科室挂任副科长,选派运管处1名科级干部到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担任窗口首席代表,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

4、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一是开展作风建设不严不实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整肃作风、严肃纪律、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自去年6月份以来,先后6次对局属单位基层站所进行明查暗访,对存在问题的4名站所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10名工作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对运管处1名职工公车私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运管处出租办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对3名在上班期间打扑克、看影视剧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政纪处分。市运管处对5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分别处以待岗1至3个月并执行待岗工资,扣发2名无故旷工的职工工资9127.21元。二是夯实学风,端正会风。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修订完善《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编印制作《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记录本》,并定期检查学习讨论记录情况。严格各类会议签到制度,对无故缺席者严格责任追究。三是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机制。公开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效率,让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权力在阳光下公开运行,加强对自身约束和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作随意、任性用权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市公路管理局1名科级干部违反工作程序,超越职权范围行使职权的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处分,对市运输管理处1名科级干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审核把关不严的违纪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一是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局党委去年6月份以来召开5次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市公路管理局党委制定《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纪实办法》,编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纪实手册》,通过手册纪实的方法,对公路管理局班子成员及科室(部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到全程留痕、实时监控、过程管理、动态评定。二是进一步传导压力,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其他成员定期召开分管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落实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三是认真吸取案件教训,坚持警钟长鸣、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结合起来,与“讲重勇作促”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到市警示教育中心接受现场警示教育,从中央查处的“陈杨周”案件,我市阚相华、胡永达、杨快利等严重违法案件,以及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照整改。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反馈问题发生原因,制定完善落实整改举措,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交通运输系统廉政风险点进一步进行梳理排查、堵塞漏洞,对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加强监督管控,切实将权力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五是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市运输管理处2名党员干部公出期间绕道旅游、公车私用等顶风违纪问题,实行快查快究,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监督责任缺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淮办发〔2017〕11号)文件精神和“三转”要求,调整工作分工,驻局纪检组不再分管承担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责,做到抓实主业不错位、不缺位、不越位。二是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依据市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及常用文书格式(试行)》,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信访件办理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四是制订《驻局纪检组内部工作制度(试行)》,明确监督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五是严把选人用人廉政回复关。驻局纪检组制定了《关于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出台《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杜绝“带病提拔”现象。六是积极运用好“四种形态”,不定期对全系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纠正“四风”情况、效能建设和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做到“十严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在全局开展红脸出汗集中谈话月活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尤其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综合运用提醒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的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对政治思想、履行职责、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预防提醒,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七是加大对巡察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驻局纪检组全力以赴,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截至2017年12月份,驻局纪检组办结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28件,其中立案查处12件,给予5人党内警告处分,5人警告处分,1人记过处分,给予诫勉谈话2人,核定违纪款项206671.50元,上缴市纪委廉政账户。八是组织纪检干部加强政治学习和纪检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和办案能力。

3、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乱象丛生问题。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由驻局纪检组牵头,组织建管、规划、财务、质监站等相关科室,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利用三个月时间,对2013年以来竣工和在建的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招标,坚决纠正违规招标和限额以上工程不招标行为,坚决杜绝“化整为零,随意肢解工程,规避招标”现象发生,严禁以时间紧、任务重或工程情况特殊为由规避招标。二是强化工程标后管理,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向标后延伸,严格合同履行监管,促进中标单位诚信履约。加大对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予以曝光,并建立黑名单制度。三是加强施工质量监管。建立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联动机制,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规定,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工作。四是加强行业管理,市公路管理局出台了《淮北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公路建设项目变更管理细则、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计量与支付办法,确立了公路工程质量标准化制度和公路工程施工进度标准化以及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规定的标准办事,对局属企业一视同仁,让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五是实行重点工程派驻纪检员制度,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实现全过程监控。

4、关于交通执法领域廉政风险较大问题。一是开展交通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查处和纠正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切实整改执法工作中的不科学、不规范、不便民的问题,注重完善长效机制。出台了《交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当事人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重点货源单位集中整治”、“路警联合高速公路治超专项行动”、“整治治超环境,打击‘黄牛’专项行动”和“治理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等多部门联合治超行动,加大源头治超力度,强化源头监管,对不履行治超职责的货源单位开展多部门联合约谈,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处罚。三是强化源头科技治超工作,在重点货源单位安装监控设施,对车辆出厂称重现场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实施货源单位网上巡查,为实施处罚提供依据。四是严格落实违法超限联合惩戒制度,交通执法、公安交警、运管等组成联合处理组,集中进驻交通执法局处理大厅统一办公,按照各自的职责对违章违规车辆进行联合处罚,对违法失信的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货运车辆列入“失信黑名单”,多部门联合惩戒,2017年下半年市运管处依法吊销非法超载超限车辆道路运输证8本、从业人员资格证25本。五是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查处异地超限超载车辆奖惩资金与县区财政资金挂钩的通知》精神,夯实治超基础,压实县区政府源头治超主体责任。六是加强治超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定出台督查办法,严格问责,确保治超工作依法有效地运行。七是制定出台超限卸载货物管理办法,细化卸载场卸载超限货物保管登记台账及转载货物台账,加强卸载货物的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交通综合执法局与社会停车卸载场签订协议,明确社会停车卸载场责任,各社会停车场监控与治超平台实现联网互通,实时监控卸载场超限车辆及卸载货物的保管情况。八是修改完善《市交通综合执法局车辆管理办法》,对执法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上限、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台账登记、月底清零”制度。九是严格控制基层站所伙食费开支标准。市交通综合执法局修订《基层大队伙食费管理办法》,严格伙食标准和审核程序,根据实际物价水平重新核定每人的伙食标准。食品统一实行超市采购,如实开据发票,实行日清月结制。

5、关于运输市场管理领域监管不力、违纪严重问题。一是加强与公安、城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道路运输市场“黄牛”问题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黑出租”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与公安、城管部门联合对长途汽车站及周边环境秩序开展综合整治。市运管处加强客运市场整治的治理力度,集中力量查处无证经营、扰乱市场的非法营运车辆(黑车)。加大宣传力度,于2017年11月16日在《淮北日报》刊登了通告,公布了查扣的36台黑车车号,督促车主按期到市运管处稽查队接受处罚,统一按照处罚标准和程序进行处理。开展利剑行动,在淮北师范大学等地查扣13台未取得经营资格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的黑车。二是进一步规范营运车辆检测审验工作。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2016年1号令《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取消对一般营运车辆强制进行二级维护作业和检测的要求,车辆的异地检测由车主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检测站进行检测,并对提交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运管处对我市辖区内承担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业务的综检站不定时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已办理和正在办理的检测报告,调阅相关检测视频资料和原始记录单,确保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6)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16)进行检测和评定技术等级,检测报告上均打印有车辆上线的实时照片,通过技术手段防范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现象出现,剔除“黄牛”存在市场。三是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更好满足社会公众个性化出行需求,更好地保障运输市场稳定。四是规范运政执法行为。市运输处编印《淮北运管人101个怎么办》手册,实施精细化管理,对工作人员依法、规范、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进行全方位指导。加强运政执法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和制定处罚尺度,完善执法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违规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四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条规定,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违规行为,对3名违纪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规费用。

6、关于国有资产领域管理混乱问题。一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制定《淮北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坚持厉行节约,不折不扣执行年度预算,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决禁止向局属单位和下属企业转嫁各类费用支出。对随意转嫁“三公”经费的行为认真查处,坚决纠正错误行为。市运输管理处已退回在永宁公司报销的职工蛋糕费用4万元,剩余2.3万元待2018年度计提工会经费后再支付。二是对借用下属企业车辆进行清理,将车辆退回企业,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市交通综合执法局已于2017年3月将借用企业的3台车辆退回永宁公司。市运输管理处将借用的2台车辆退还永宁公司,其余7台车辆经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其车辆残值后,由市运输管理处予以回购,办理车辆转户手续。三是对下属公司投资情况进行逐项清理,分析形成原因,确认对外投资损益。四是认真追缴对下属公司的投资款,不能立即还款的,签订还款计划。五是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国有资产损失认定核销办法的通知》、《淮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淮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出台《淮北市交通运输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资产清查核实、产权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和资产报告等基础性工作,协调市经信委、市财政(国资)局、市审计局等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尽快完善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四、注重标本兼治,持续发力推进,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经过四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个别单位和部门整改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强,一些措施比较原则和笼统,整改效果不明显,一部分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还没有彻底查清等问题。对于下一步整改工作,局党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注重标本兼治,持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果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让市委放心、让全局干部职工满意。

(一)持续深化整改,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在集中整改转入常态化阶段后,继续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局党委整改方案,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深入推进。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未完全到位的事项,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办等方式,督促尽快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加强考核评估和跟踪问效,不达要求不销号;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推进、按要求完成。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继续加大调查核实力度,对违规违纪人员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通报曝光,决不姑息迁就,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长效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集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后续整改将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章立制、标本兼治,通过堵塞漏洞、扎紧篱笆,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坚持将整改问题与分析查找原因相结合、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明确制度建设任务,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做到整改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

(三)用好巡察成果,推进交通运输事业改革发展。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正视差距,改进不足,把对做好巡察问题整改的认识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工作的动力,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干部职工坚定信念、严守纪律的定力,转化为干事创业、交通先行的活力,转化为拼搏进取、勇于担当的魄力,把巡察问题的整改与促进交通运输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破解难题,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3809676;邮政信箱: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淮海路130号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邮政编码:235000;电子邮箱:hbjtj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