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完善信访举报措施 规范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时间:2018-02-05 15:48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濉溪县纪委、县监委  
【字体: 】      打印

2017年以来,濉溪县聚焦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善信访举报措施,规范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全年共收到相关信访举报36件,排查问题线索19个,2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15家单位的29名责任人被约谈,用实际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畅通渠道,建立专项台账。拓宽信访渠道,开设了电话、网络、来信、来访多位一体的举报平台,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乡镇、行政村设立精准脱贫举报牌、监督牌。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接收、登记,建立专项台账,做到有反映必受理、必登记、必查核。

规范受理,科学处置线索。对收到的所有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由信访室进行梳理、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根据信访举报具体情况和举报人意愿,签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双向承诺书》,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和实效。对承办单位定期进行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加大力度,落实限时办结。针对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力量薄弱等问题,推行办案协作区机制,提高纪律审查效率。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零容忍,坚持快查快结、抓早抓小。对反映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要求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要说明原因并按程序报批,不得无故拖延或久拖不办。

强化督办,明确纪律责任。采取现场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加强督办力度。明确核查工作责任,按照“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核查工作层层把关,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确保核查质量。对压信不办、拖延推诿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违纪人员处理到位、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濉溪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