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小册子”发挥大作用

时间:2018-01-29 17:24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濉溪县纪委、县监委 任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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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记,魏某案件立案审查之前,违纪事实材料就和他本人见面,你们这样做是违反规定的。”1月19日,对照“小册子”,我把案件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前来领卷的某镇纪委书记。

“嗯,这是我们疏忽了,回去就纠正。”临走的时候,李书记幽默地说道:“别看这小册子不太大,给我们戴的‘紧箍咒’可不少咧!”

送走李书记,我长舒了一口气。看着手里这本巴掌大小的册子,不禁陷入了沉思。

那是2015年,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三转”要求,国庆假期刚结束不久,大家都还没有从过节的气氛中调整过来,领导就给我所在的审理室安排了重要任务—起草一套适合全县纪检机关办案的程序规定。

虽说室里都是纪检战线的“老兵”,干起工作都不含糊,但要真是让大家有板有眼的梳理一套严谨的流程规定,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就像老农民种地,那是一把好手,但让他把做法整理成书,那可比种地难多了。”一名同事调侃的说道。

看似只有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和案件审理环节的办案程序,一到细节的地方,单是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就有上百部条规,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失误。况且,当时没有可供借鉴的范本,整个十月、十一月,我和室里的同事或是走访调研,或是查阅资料,即使休息的时候,满脑子想的也都是起草规定的事情。

记不清修改了多少次、重印了多少回。终于,临近2016年春节的时候,我们和同事起草的《审查(审理)案件立卷标准》(简称《标准》)的1.0版“诞生”了,我们都称呼它为“小册子”。“小册子”不厚,但内容却很丰富,对案件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和处分执行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统一规范。《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后,我们又及时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的有关精神,修改完善了纪律审查的部分表格和文书,进一步明确了材料内容、取证程序和办案要求,并将《标准》更名为2.0版的《审查(审理)案件立卷规范》。“小册子”被印发给全县各级纪检机关后,纪检干部们反响很好,纷纷表示对工作帮助很大,让我和同事感到十分欣慰。

有一次,某镇纪委一次性给室里送了6个要审核把关的案件。送卷的是一个90后小伙子,送完卷后,他许久都没有离开的意思。我上前一问,才知道他到纪委工作还不到4天,这次送来的案件,都是镇纪委在前一天才交给他整理的。“我对工作还不太熟悉,许多不清楚的地方,都是对照《审查(审理)案件立卷规范》来做的。希望你们多指点指点。”小伙子告诉我。

我把他送来的卷逐一进行了审核,本以为“新手”难免出错,但结果却让我“失望”了。没想到,只两天功夫,一直恶补“小册子”的他竟把案卷整理得井井有条。

事实证明,“小”册子确实蕴含“大”作用。全县2016年办结376件案件,装订763册卷宗,案件质量以“零差错”的实绩受到市纪委的高度评价和认可;2017年办结419件案件,装订876册卷宗,案件质量稳中有进的同时,办案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编制印发“小册子”,有效避免和减少基层单位办案不规范问题,不断完善监督执纪权力运行机制,提升纪检机关的监督执纪能力。时至今日,县监察委员会组建成立,“小册子”或许又将再次“升级”,继续发挥大作用。(濉溪县纪委、县监委 任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