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屡破“四风”踩红线 纵容子女受严惩

时间:2018-01-13 10:31    来源:安徽省纪检监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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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

2017年8月,群众举报五河县头铺镇花园村原党支部书记贾军长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大操大办子女喜宴等问题。五河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情况调查】

1999年起,贾军长便开始主持头铺镇花园村工作,年轻有为的他曾在工作中取得过不少优异成绩,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地位的稳固,贾军长却逐渐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2013年8月,贾军长就曾因工作失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该受到警醒的他对组织上的教育未能入脑入心,还一错再错、变本加厉,最终走上严重违纪的道路。

2010年秋,贾军长等村干部受到私企老板宋某邀请,到江西省星子县、庐山、鄱阳湖等地游玩三日,在享乐主义的作用下,贾军长等人欣然赴约,期间的交通、食宿、景点门票等费用全由宋某支付。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之后,贾军长仍然肆意妄为毫不顾忌,屡屡破纪:2015年1月,为次子贾东风操办结婚喜宴,违规邀请17名镇、村干部参加,违规收受礼金3400元;2015年底,贾军长次子贾东风为女儿操办出生12天喜宴,违规邀请23名镇、村干部参加,违规收受礼金2400元;2017年1月,贾军长长子贾四洋为儿子举办满月酒,违规邀请5名村干部参加,违规收受礼金1000元。

此外,还纵容其子侵占村集体资产。根据五河县有关规定,高速公路取土坑由各乡镇统一管理、统一发包,所得收益全部归所在村集体所有。2014年4月,头铺镇组织对该镇境内三个高速公路取土坑使用权进行公开拍租,其中,位于花园村和冯刘村境内的114亩取土坑,因交通、管理不便而无人竞价流标。之后,在未经镇、村研究同意也未签订承包协议的情况下,贾军长的长子贾四洋于2015至2016年间私自占用该取土坑进行水产养殖,且分文未缴。对此,作为村书记的贾军长对其子的违规行为却置若罔闻。

【处理情况】

2017年10月25日,经五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鉴于贾军长违反廉洁纪律,接受私企老板安排的旅游、对其子贾四洋私自占用村集体高速公路取土坑的行为未予纠正、且大操大办子女喜宴,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给予贾军长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违纪者说】

贾军长在又一次接到处分的那一刻,方感后悔:“为了一己之私,我把党的纪律置之脑后,从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到纵容姑息子女违规行为,再到大操大办子女喜宴,在违纪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我愧对组织……”

【执纪者说】

贾军长作为村书记,本应带头遵守作风建设规定,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然而他却顶风违纪、我行我素,频繁违反党规党纪以谋取私利。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拓宽问题线索渠道,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要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将廉洁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五河县纪委、县监委)